投资大V荐股后迅速清仓自家股票,人设崩塌引发信任危机。
在许多普通投资者眼中,社交平台上的“实盘冠军”“投资大V”,似乎是离赚钱最近的一群人。粉丝刷着复盘日记,看着持仓截图,点击收藏、转发、点赞,再冲进同一只股票,仿佛就能搭上一班内部车——这种心理,既折射出散户对专业指引的渴求,也暴露出信息不对称下脆弱的信任结构。当“分享”披上“实战”的外衣,当“记录”被赋予“信号”的意味,一场看似自发的跟风,可能早已被精心设计为收割链条中的一环。

在最新一则浙江证监局发布的罚单里,一位长期活跃在雪球等平台的大V“金浤”(真名金永荣),因操纵证券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并处以同额罚款,合计罚没约8325万元,同时被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不仅是又一起自媒体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更是监管对“流量套利型荐股”亮出的最清晰红牌——影响力不是免罪金牌,更不是违法牟利的遮羞布。

决定书披露的细节,让这起案例非常具象:一边在雪球发文推荐多只个股,一边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当日或次日大笔反向卖出,总成交金额超过6.3亿元,共涉及32只股票,阅读量动辄上百万,最高单篇达到数百万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操作并非偶发试探,而是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近八个月间系统性实施的闭环动作。所谓“复盘”,实为“伏笔”;所谓“逻辑分享”,实为“出货预告”。当文字还在传播热度,筹码已在悄然转移——这种时间差与方向差,正是“抢帽子操纵”最冷酷的底层逻辑。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在雪球平台已搜索不到“金浤”这一账号,而他在小红书、微信公众号上的账号依旧可以被关注。页面上,多数内容还是此前熟悉的复盘日记和持仓记录,间或提到个别股票,账号简介里仍写着“实盘模拟冠军”等标签,并点名罗列过往重点操作过的标的。这种“平台割裂”现象值得警惕:一个平台被封禁,不代表影响消失;账号被下架,不等于内容被清零。粉丝依然能在其他渠道看到“历史荣光”,却难辨其背后已被司法与监管定性的违法实质。监管的“物理删除”尚未同步为公众认知的“逻辑清除”,这恰恰暴露了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的滞后性。
有多位业内人士感叹,这类案例最大的问题在于,粉丝往往只看到冠军故事和漂亮的收益曲线,却看不到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当推荐与交易方向出现错位,大V与普通投资者之间,立刻站在了交易链条的对立面。这不是观点分歧,而是利益对冲;不是投资陪伴,而是零和博弈。更值得深思的是,当“实盘”成为人设,“模拟”却成了真实——那些被反复展示的浮盈截图,或许正是为后续真实卖出所预埋的情绪杠杆。
左手荐股,右手出货,大V影响力如何变成操纵工具?此次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永荣长期通过“金浤”账号在雪球发布个股分析和荐股文章,同时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开通账号,参加实盘比赛、做直播、复盘选股逻辑,逐步积累名气和受众。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账号粉丝已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单篇帖文平均阅读量超过130万次,最高一篇荐股文章阅读量超过800万次,已在证券投资领域形成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流量本身无罪,但当流量被嵌入“荐—卖—再荐—再卖”的标准化套利流程,它就从传播工具异化为操纵媒介。这不是个人表达,而是有组织、有节奏、有收益目标的市场干预行为。
流量之外,更关键的是交易端的布局。监管认定,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实际控制使用5个证券账户,包括其本人在两家券商开立的普通及信用账户,以及其两位姐姐名下的账户。这种“账户代持+亲属挂名”的架构,曾是规避监管的老套路,但在穿透式监管日益成熟的当下,已难以掩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可以隐名,资金流向却无法隐身;身份可以模糊,交易时序却铁证如山——发帖后次日即集中卖出,且多只股票呈现高度一致的操作节奏,这已远超“巧合”所能解释的范畴。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查明情况,在上述时间段内,金永荣利用“金浤”账号先后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紧接着,他控制的账户组在发帖当日或次日,集中进行反向卖出操作。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相关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违法所得约4162.39万元。这种“先喊买、后卖出”的模式,被界定为典型的“抢帽子操纵”。尤为关键的是,监管并未将“是否构成投资建议”作为认定前提,而是聚焦于行为后果——当你的言论客观上引发大量跟风交易,并为你自身反向操作创造了流动性与价格空间,法律就不再容忍“我只是随便说说”的托词。
如果只看表面,这些发帖很多以“复盘”、“交易记录”、“逻辑分享”的口吻出现,穿插持仓截图、涨跌幅对比等内容,有的还特别注明“不是投资建议”、“不构成买卖依据”。在普通投资者眼中,这更像是一个勤奋的实盘选手在分享自己的思路,而不是一场有预谋的出货安排。但法律判断从不依赖话术包装。正如法院不会因盗窃者自称“暂借”而免除刑责,监管也不会因荐股者标注“免责”就忽视其行为实质。形式上的谨慎,掩盖不了实质上的诱导;语言上的克制,消解不了操作上的激进。当“分享”成为“信号”,“记录”就是“指令”,免责声明不过是给违法披上的一层薄纱。
有不具名私募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种模式本质上就是把粉丝当成了流动性出口:“你以为自己是在跟着‘实盘冠军’一起赚钱,结果他是真正在你对面把筹码甩出去的人。”在他看来,和传统意义上的内幕信息驱动型老鼠仓相比,这类自媒体大V操纵,更依赖信任红利和平台加持,“粉丝把他当成半个投顾,但他在法律上并不承担投顾的责任,却享受了交易收益。”这一观察切中要害:它揭示了一种新型“责任错配”——享有专业影响力之利,却不履专业服务之责;收获粉丝信任之实,却规避信义义务之重。这种不对等,正是当前自媒体金融乱象的症结所在。
面对指控,金永荣及其代理人在陈述申辩环节提出了诸多理由:他强调自己只是普通散户,既没有足够资金体量,也不掌握所谓内幕信息;雪球并非监管意义上的重点信息传播渠道,阅读量数据也存在水分;发帖内容多为个人感受、公开信息转载或交易记录,整体谨慎克制,还标注了不推荐买卖,不应被认定为公开荐股。这些申辩看似合理,实则混淆了法律概念。监管所打击的,从来不是“散户身份”,而是“利用影响力实施操纵”的行为本质;所关注的,也不是平台是否“重点”,而是信息是否“广泛传播并产生实际影响”。当一篇帖文阅读量超800万,当单月平均阅读破130万,当跨平台矩阵持续运营——这已不是“自说自话”,而是事实上的“公众传播”。所谓“水分”,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但监管部门并未采纳上述意见。浙江证监局在复核后认为:一方面,从粉丝规模、阅读数据、实盘比赛获奖、跨平台运营等综合指标看,金永荣已经具备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他在明知自身具有影响力、大量粉丝会跟随其发帖交易的情况下,于公开荐股后短时间内实施大额反向卖出,与前述“看好”表述明显矛盾。且金永荣大量所谓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监管的认定逻辑清晰而坚定:影响力不是天然权利,而是附随义务;当你的声音能左右他人钱包,你就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起法律重量。
更重要的是,监管机构明确指出,“不构成投资建议”等形式上的免责说明,并不能改变行为的实质。在案涉股票上,金永荣还存在通过连续发帖、转发旧帖等方式,不断强化既有推荐逻辑的情形,进一步放大了对跟随者的引导效应。综合违法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最终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约8325万元,并实施三年证券市场禁入。这一处罚力度,与2024年证监会“零容忍、全覆盖、强震慑”的执法基调高度一致,也释放出明确信号:对操纵市场行为,无论主体是机构还是个人,无论渠道是电视还是手机,只要触碰红线,必遭重拳。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证监会在《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对“抢帽子操纵”给出了较为清晰的画像:它通常发生在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具备专业背书或传播优势的主体身上,行为人先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再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借助其言论影响与受众跟随所带来的预期市场波动获取经济利益。换句话说,该行为就是“先上车、再吹票、趁着大家追高自己下车”。而今,随着自媒体门槛降低、传播效率提升,“抢帽子”的行为主体正加速从持牌机构向非持牌个体迁移——这并非监管盲区扩大,而是执法焦点的主动前移。
回顾历史案例,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出现过引发广泛关注的样本。如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被认定利用影响力在微博、博客公开推荐股票,并在推荐后集中卖出,最终被罚没1.29亿元。再如朱炜明借《谈股论金》电视节目特邀嘉宾的身份便利,多次在公开场合推介个股,同时控制相关账户在推介前后进行反向操作,从市场波动中获利,非法获利约75.48万元,被监管作出“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达到181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刑事层面,他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76万元。这些案例一脉相承,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命题:影响力越大,责任越重;传播越广,约束越严。所谓“法不责众”,在资本市场从来就不成立;所谓“法不责微”,在数字时代更已彻底失效。
回到本次罚单上,浙江证监局在处罚决定书中较为系统地呈现了对“大V影响力”的认定逻辑:不仅看粉丝数量,还看单篇阅读量、平台属性、是否参加公开比赛、是否跨平台运营、是否存在账号之间的互相引流等。换句话说,只要通过持续经营建立起稳定、可观的受众群体,在法律层面就不再是普通散户式发帖,而是对市场形成了实质性影响的信息源头。这是监管思维的重大进步——从“看身份”转向“看影响”,从“看形式”转向“看实质”,标志着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正迈向更精细、更务实的新阶段。
一位基金合规人士评论道,比起专业机构,自媒体大V它往往游走在投资分享和投资建议的模糊带上。“一方面,他们不断强化自己的人设,展示收益、强调专业,和投顾的话术越来越接近;另一方面,又用各种免责声明把自己定义为普通投资者。事实上,只要你的言论足以对他人的交易决策产生明显引导,就不能再简单用个人观点来概括。”这一判断极具现实意义。在算法推荐与情绪传播交织的今天,“明显引导”早已突破传统话术边界——一个涨停板截图、一句“逻辑未变”,甚至一次深夜复盘的发布时间,都可能成为触发跟风的“蝴蝶翅膀”。监管必须穿透表象,直击行为本质。
去年2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布会上表示,操纵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这实质上是欺骗中小投资者买进卖出,违法者在极短时间内获取巨大利益、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后,价格经历暴涨暴跌,往往“一地鸡毛”,中小投资者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血本无归。其中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证券数量多,不但影响市场内在稳定性,严重者还会干扰监管政策传导,诱发市场风险,始终是证监会打击惩处的重点。在{}这个时间节点回望“金浤”案,它不只是一个个体的溃败,更是一面镜子:照见部分自媒体生态的野蛮生长,也映出监管体系日趋成熟、精准与有力的现实图景。当“流量即权力”成为共识,唯有让“权力必受监督”成为铁律,才能真正守护千万普通投资者的账户安全与市场公平的底线尊严。